根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办法(2025版)》(陕能院规范〔2025〕22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培训学时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结构
根据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将80学时培训划分为3类:公需课(24学时),专业课A(26学时),专业课B(30学时):
1.公需课(24学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由人事处联系具有资质的培训基地集中实施。
2.专业课A(26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可计入专业课A,由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认定。
3.专业课B(30学时):各二级学院选派教师外出参加的各类培训可计入专业课B,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时证明、培训证书认定,并将参加培训项目、学时、认定结果写入《教师发展手册》。
二、认证内容
1.公需课: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pxsxzj.xidian.edu.cn/portal/login)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与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拓展课程。
3.专业课B:
(1)2025年寒假教师研修、2025年暑期教师研修;
(2)2025年职教国培示范项目及本年度举办的陕西省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国省培);
(3)二级单位提前备案组织的专业培训(若培训已明确学时数,按规定学时数计入成长档案;若培训未明确学时数,学时标准参照国培项目);
(4)教师自行参加的专业培训(如政府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培训,以学时证明提交认定;若无学时证明,参照国培学时标准进行认定)。
三、认证时间
1.本年度拟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培训结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2.非本年度拟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培训结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认证方式
1.公需课、专业课A由学校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统一导入教师发展云平台。
2.专业课B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已备案的校本培训,由学校统一导入教师发展云平台;
(2)教师外出培训,由教师自行登录教师发展云平台完成培训经历申报(选择“经历申报”—“申报经历”—“培训学习”),并在申报页面据实填写培训信息,带“*”为必填项,且须上传培训或结业证书。
图1 经历申报
五、其他说明
1.各二级学院要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政府、行业协会学会、学校举办的优质培训项目,助力教师高素质专业化发展。
2.教师要高度重视,将继续教育培训纳入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努力提升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时将参加的各类培训在教师发展云平台及《教师发展手册中》中填列。
3.本次仅认证2025年培训学时,其中专业课A、专业课B认证学时中涉及的培训证书,落款时间须介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安琪 029-3366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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