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严格执行《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评审依据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记录和违纪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学年成绩优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排名(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含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家庭经济困难(已纳入2024-2025学年贫困库),生活俭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学工会议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评定,学院拟推荐180名学生上报学校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附名单)。现对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我院学工办公室(培训楼409、培训楼603)进行反映。
联系人:李鹏 宋楠
联系电话:029-33665212

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