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第八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4-05-12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12号)的精神,为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七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名额
本次我院可向教育厅推荐2名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含10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职务;2011—2013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八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见附件1-2)执行。
(三)、本次“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获院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优先;长期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优先。
四、申报程序
(一)“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意义重大,在教学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增加学生评价环节,申报人要根据学生评教结果,填写学生评价汇总表(附件2)并报人事处。
(三)请各系(部)认真学习研究《第八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并作为人员推荐、材料组织等的重要依据。
(四)请各系部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之前,将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1)、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附件2)、候选人推荐表(附件6)、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附件4,电子版)及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送人事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录像除外)发送至SxnyRsc@163.com。
(五)根据各系部推荐情况,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学院推荐人选,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