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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7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6-12 [来源]: [浏览次数]:


新型能源学院2027届毕业生

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7届毕业生申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申领条件人群

凡在毕业学年能够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2027届毕业生,满足下列6类申领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5.残疾高校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不得申领人群

1.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

2.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已享受过的不可重复申领。

二、申请材料

(一)符合特定申请条件学生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以下特定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所属申请类别提交相应资料,符合多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按其中一类申报即可。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1)原件,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家庭在毕业生最后一个学年内(即202671日之后)被认定为零就业家庭(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社区、街道(乡镇)认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附件2)原件;

2)城市居民零就业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附件3)原件;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附件4)原件。

5.残疾高校毕业生

(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或本人残疾证(带章)正、反面复印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得生源地省、市教育部门指定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出具合同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所有申请学生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以上申领条件之一的学生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5):内容完整,信息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二级学院审查意见”一栏,经办人、负责人、二级学院盖章等必须完整。

2.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清晰。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提供有效建行卡):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手写卡号、开户行、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注意:所有申请资料均必须申请人本人手写,审核人、经办人也须手签。

三、申领发放原则及程序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二)符合申领条件的学生及时向班主任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2026年9月1日之前,各班主任完成初审、汇总,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教学楼506宋鹏飞老师处,同时将班级《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电子版(附件6)发送至邮箱songpengfei@sxny.cn

(三)2026年9月5日-9月11日,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9月14日拟定申请学生公示名单,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含隐藏部分数位的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咸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四)待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在人社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最终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五)待求职补贴专款到位后,学校统一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供稿人:宋鹏飞

审稿: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