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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能源学院课堂教学与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1-17 [来源]: [浏览次数]:

质量保障制度|新型能源学院课堂教学与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决维护课堂教学的严肃性与正常秩序,树立优良教风、学风,保障教师敢管、善管,学生乐学、笃学,切实提升教学质量,有效应对并处置课堂违纪(包括但不限于顶撞教师、扰乱秩序等)行为,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课堂教学管理遵循“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原则。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拥有对课堂的管理权;学生是课堂的参与者,负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的义务。

第二章 教师职责与行为规范

  第三条 教师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五带”:课程授课计划、教材、教案、课件、学生名册(含考勤与平时成绩记录)。

  第四条 教师需在每堂课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的学生,需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严格依照学院规定予以处理。依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陕能院教〔2021〕28 号)》第二十四条,若学生缺勤(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课时的 1/2,将取消其该课程期末考试资格。对上课玩手机、睡觉、吃食、随意交谈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教师必须立即、明确地予以制止。遇到学生不服从管理、公然顶撞、扰乱课堂秩序时,教师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初级处置(现场控制):保持冷静,明确告知学生其行为已违反课堂纪律,要求其立即停止。可采取口头警告、要求其课后留下等方式,先恢复课堂正常教学。

  2) 中级处置(记录与报告):若学生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教师可要求该生离开教室,并告知其行为将上报。教师须在《课堂异常/违纪情况记录表》(附件 1)中客观

、详细地记录事件经过。

  3) 课后跟进:课后 24 小时内,教师须将《课堂异常/违纪情况记录表》提交至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及二级学院教学办。

  第五条 教师应为人师表,使用普通话教学,仪容得体,精神饱满。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或处理私事。应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增加互动,杜绝“照本宣科”。

  第六条 教师和学生必须爱护课堂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和教具,不得涂画张贴,不得损坏公物。凡造成损坏者,须按规定予以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第三章 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第七条 学生需按时上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须按规办理请假手续。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得携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乱丢垃圾。尊重教师,服从管理。上课应携带教材、笔记,专心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第八条 以下行为属严重违反课堂纪律:

  1) 公然顶撞、辱骂、威胁教师。

  2) 故意扰乱课堂秩序,经教师警告后拒不改正。

  3) 其他严重影响课堂教学正常进行的行为。

  对以上行为,一经确认,将依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从快从重处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四章 保障与执行机制

第九条 为有效处理课堂违纪事件,建立以下分级响应机制:

  一级:教师现场处置与记录。

  二级:辅导员接到教师报告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找涉事学生谈话核实,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院内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教学办负责协调与督办。

  三级: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特别恶劣者,由学工办、教学办联合调查,根据校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条 支持与监督

  教学办牵头负责本规范的执行与监督,定期组织课堂巡查,对上报的违纪事件处理流程进行跟踪督办;学工办是教师课堂管理的坚强后盾,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谈话与处分执行。教学督导听课应重点关注课堂秩序与师生互动情况,并将教师是否“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作为评价内容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范由新型能源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