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陕能院科〔2019〕3 号)规定和科研信息处工作计划,现将2019—2020学年度科研奖励申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申报科研成果应为2019—2020学年度(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已奖励过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未完成的科研成果完成后在2020—2021学年度申报。
2.截止7月13日已在科研信息处备案的科研成果即默认申报2019—2020学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还未备案的科研成果完成人填写《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连同科研成果报备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到科研信息处邮箱,著作、论文检索证明电子文档请一并发送,邮件请注明“(姓名+部门)2019—2020学年度科研奖励申报”,邮箱:kycpjxz@163.com,联系人:王艳。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18:00。
3.科研成果奖励类别请查阅《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陕能院科〔2019〕3 号)。
4.未尽事宜由科研信息处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科研信息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