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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阳等2人合同制转人事代理的公示

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9-27 点击数:

根据《提升合同制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规定》(陕能院人〔2017〕1号)及实施细则,刘阳等2人提出合同制转人事代理申请。经9月2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刘阳等2人转为人事代理人员,现公示如下:

刘 阳,女,中共党员,现任职:资源与测绘工程学院辅导员;

刘博洋,男,中共党员,现任职:化学工程学院辅导员。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33665059。

人事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