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升合同制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规定》(陕能院人〔2017〕1号)及实施细则,刘宾等4人提出合同制转人事代理申请。经6月1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刘宾等4人转为人事代理人员,现公示如下:
刘 宾,女,现任职:财务处一卡通中心 干事;
姜丽丽,女,现任职:实践教学管理处 实验员;
李 婧,女,现任职:教务处 干事
鬲亚蕾,女,现任职: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干事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事处反映,联系人:王延红 联系电话:33665059。
人事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