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陕统发〔2020〕16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统战部遴选—个人填报—党总支审核的程序开展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并以党总支为单位提交认定材料,张煜新、李快社、高正春等3人符合我校无党派人士认定条件,经2020年9月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对以上3位同志予以公示。
1.张煜新,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陕西大荔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教授,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2.9---1986.7.在西安体育学院学习;1986.7至今在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任教。
2.李快社,男,1964年3月生,汉族,陕西乾县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教授,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2.09-1986.07西安矿业学院电器自动化专业学习;1986.07至今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任教。
3.高正春,女,1968年2月生,陕西米脂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教授,1992年参加工作。1987年9月-1992年7月,华北理工大学(原华北煤炭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医学专业学习5年。1992年7月-2001年9月,西安煤炭卫生学校工作。2001年9月-至今,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公示期3个工作日(9月7日—9月9日),广大教职员工如对被
公示对象有意见或反映,可在2020年9月9日之前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党委组织(统战)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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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组织(统战)部
2020年9月7日